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作者:小编
更新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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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医院设立的独立部门,主要负责医院承担的以及在医院内实施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等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提供咨询、教育与培训服务。成立于2025年。目前共有成员1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1人。委员由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法律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的组织者和研究机构(医院)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外单位的人员等多学科背景人员组成,其中男性4人,女性9人,依法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沈官社区,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秘书1人。办公室配备有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有符合审查会议需求的会议室及专用档案管理室。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廖明亮
副主任委员:杨京金
委员:王琼、胡玉珍、付其垚、罗万芹、徐美玲、刘新、段中菠、蒋国建、杨黎梅、王伟 (律师)、陈明华(社区工作人员)
伦理办公室
主 任:王琼
秘 书:廖常通
志愿者咨询、投诉电话:0875-2203902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日
咨询电话:0875-222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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